成语拾金不昧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典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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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
拾金不昧_成语解释
【拼音】:shí jīn bù mèi
【释义】:金:原指钱财,现泛指各种贵重物品;昧:隐藏。拾到东西并不隐瞒下来据为己有。指良好的仆人道德和社会风尚。
【出处】:清·吴炽昌《客窗闲话·义丐》:“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清·《歧路灯》第一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
【例句】:我们每个人都应从小养成~的好品德。
“拾金不昧”的意思是什么?
拾金不昧的意思是:拾到东西并不隐瞒下来据为己有,指良好的人的道德和社会风尚。
1、拼音:shí jīn bú mèi
2、用法:连动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3、近义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4、反义词:贪得无厌、财迷心窍
5、出处:清·吴炽昌《客窗闲话·义丐》: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白话文:为他在集市中购置了溢出房子,置办货物和产业,并且在门楹处表字拾金不昧。)
扩展资料
一、近义词:路不拾遗
1、拼音:lù bù shí yí
2、释义: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
3、出处:战国·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国无盗贼,道不拾遗。(白话文:国家没有盗贼,东西丢在路上没有人拾走。)
二、反义词:贪得无厌
1、拼音:tān dé wú yàn
2、释义:原指贪婪到无法满足的地步。现指贪图名利或金钱之心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
3、出处:明·冯梦龙、蔡元放《东周列国志》:用民不恤;贪得无厌。(白话文:利用人民却不关心,贪婪到无法满足的地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拾金不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路不拾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贪得无厌
拾金不昧的意思是什么
拾金不昧,成语,发音 shí jīn bú mèi ,指良好的人的道德和社会风尚。
拾金不昧是什么意思?
拾金不昧:指拾得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一、拼音
拾金不昧[shí jīn bù mèi]
二、出处
清·李绿园《歧路灯》:“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
三、释义
金:原指钱财,现泛指各种贵重物品;昧:隐藏。拾到东西并不隐瞒下来据为己有。指良好的仆人道德和社会风尚。
四、例句
1、赵辉拾金不昧,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2、小红拾金不昧的作法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3、张明明拾金不昧的事迹传遍全校。
4、李明捡到一块手表交到学校,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称道。
5、小明拾金不昧,说明他的品质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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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义词
路不拾遗:遗:失物。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形容社会风气好。
反义词
1、敲榨勒索:依仗势力或抓住把柄进行恐吓,用威胁手段索取财物。
2、见财起意:见人钱财,动起歹念。
3、贪得无厌:贪心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
4、财迷心窍:指由于一心爱财而心中糊涂。
成语拾金不昧的意思
拾金不昧
shí jīn bù mèi
成语典故: 金:原指钱财,现泛指各种贵重物品;昧:隐藏。拾到东西并不隐瞒下来据为己有。指良好的仆人道德和社会风尚。
例句: 我们每个人都应从小养成拾金不昧的好品德。
古人的美德,中国古代拾金不昧的故事有哪些?
古代拾金不昧的故事:
有一卖菜人早起去集市上菜。半路上捡到一沓钱,趁着天黑,就把钱揣了起来。天亮以后,查了一下,好大一笔钱,有十五两银票。拿了一张半两的,买了两贯的肉,三贯的米,放在挑担里,也没有买菜,就回到家中。把事情如实告诉了老母亲。
其母不信,怒说:"你在欺骗我啊,就算是有人丢的,也不会丢这么多,一两张也就罢了。不是你偷的吧?如果真是捡的,就赶紧给人家送回去。
“的确是捡的,但是送给谁,怎么还啊?”
“你在哪里捡到的,就在哪里等着失主回来,然后还给他!”母亲说。
“我们家一辈子都没有过一次买这么多米和肉的时候,你一次买了这么多,一定会招来祸端的。”母亲马上催促儿子回去还钱。
回去,果然看到失主在寻找。卖菜人敦厚,没有追问失主丢失钱物多少,直接就把东西还了。旁边看热闹的人觉得,失主应该拿出一些银两,有所表示。
没成想,事主竟是一个吝啬小人。“我丢了三十两银票,如今只拿回来十五两,怎么奖赏啊。”事主说自己拿回的钱数不对,卖菜人一时语塞,双方争辩不休,告到了衙门。
审案者觉得,卖菜人说得诚恳,于是暗地里叫人请来他的老母亲,了解了情况,果然一致。于是升堂结案:失者失银票三十两,拾金者捡到十五两。
“这样看来,买菜人捡到的十五两,并不是丢钱人所丢的钱。这十五两,看来是老天赏赐给这位慈祥仁义、知书达理的老母亲的。”-审案者把钱给了卖菜人,命其拿回去孝敬贤母。
又对丢钱人说:“你丢的是三十两,应该是丢在了别的地方,自己再去找找吧!”-于是,呵斥他离去。
围观的人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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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补偿问题
对于失物复得,一般失主肯定对归还者表达谢意。如果主动要求取得补偿、索要报酬会不会变味,随着不断增多的失物归还索要补偿事件见诸报端,中国人几千年拾金不昧的品质,在今天的社会里反复遭受着“拷问”。
作为规定有形物的归属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物权法草案无法回避拾金不昧这一话题。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这是中国首次立法对拾金不昧者进行经济补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兴富就认为,凡是捡到东西了,都要给钱,不给钱就可以留置,这与传统的社会公德是相互矛盾的,还是应该大力提倡拾金不昧。
复旦大学高丽建副教授也认为,从经济学角度讲,遗失物付费也许是合理的;但如果什么事情都用金钱量化,无疑会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也会让一些高尚行为庸俗化。
也有专家认为,现行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等于把道德要求写进了法律,这显然拔高和夸大了普通人的思想觉悟程度,忽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利益的要求,这容易导致拾得人失去归还的动力。
北大法学院教授王轶认为,草案写进了归还遗失物有权索取必要费用的新规定,是把公民由假想中的道德圣人恢复为普通人。
拾金不昧补偿标准
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遗失人须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的同时,还规定若未支付必要费用,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有权留置遗失物。其实,调查发现多数人在自己丢掉东西失而复得后,愿意给返还人适当补偿或者馈赠,但人们经常困惑的是究竟该补偿多少。
补偿究竟包括些什么内容,实际生活中也不是完全依照现行民法通则执行,而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按总额的百分比来支付;有的支付费用的同时适当小额酬谢;有的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来支付。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屈茂辉认为,应大胆借鉴德、日等地民法中关于遗失物拾得者的补偿立法。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则认为,物权法作为基本法只是确定拾金不昧者可以获得赔偿这一原则,具体的操作是很复杂的,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可以通过法院判例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对拾金不昧者的补偿,物权法只是规定一个原则,而具体如何补偿主要还是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物权法草案最后如何从法律上规范拾金不昧行为,还有待审议。人们期待通过后的法律给“拾金不昧”带来一种适应现代社会、更易于为遗失人和拾得人接受的全新内涵和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拾金不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