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昔以来指出北魏面临哪些问题(北魏的影响)
本文目录一览:
- 1、根据材料二,指出北魏面临哪些问题
- 2、北魏全面汉化,为何不久后却迅速衰亡?
-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大分裂时期,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 4、如何评价北魏孝文帝和他的改革?
- 5、北魏前期一直实行“立子杀母”制度,为何还无法避免太后干政?
- 6、西魏政权由弱转强的六条诏书是什么呢?
根据材料二,指出北魏面临哪些问题
【答案】D【答案解析】试题分析:北魏统一黄河流域后,民族融合趋势加强。北魏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高压政策,导致民族矛盾激化,改革迫在眉睫。而商鞅变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富国强兵。故选D。考点:历史上重大改革?北魏孝文帝改革?北魏孝文帝改革的背景
北魏全面汉化,为何不久后却迅速衰亡?
西晋王朝内部在为皇权争夺而相互攻伐之际,边疆的游牧民族趁着西晋八王之乱,晋朝国力衰微,相继建立政权侵入中原,西晋灭亡后,残晋势力“衣冠南渡”,建立东晋,开始了南北朝对峙的局面。
公元439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摧枯拉朽,相继攻灭胡夏、北燕、北凉,降服西域诸国 ,收取河南,通过武力统一了中国北方。后经冯太后、孝文帝的改革,北魏国民族矛盾逐渐缓和,经济快速发展,迎来了国家繁荣昌盛的局面,但在北魏孝文帝死后,北魏政权很快就出现了政权瓦解,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还要从北魏的“全盘汉化”改革说起。
公元484年,北魏政权处于内忧外患之际。国内遭遇到了百年难遇的自然灾害,饿殍遍地,外有南朝齐国军队在边境线上蠢蠢欲动,而此时北魏当政者为冯太后,冯太后深知形势严峻,当即出台了一系列切中时弊的措施来力挽狂澜,最终带领北魏走出了困境。
在缓和了内外矛盾后,冯太后深刻意识到了北魏国内的各种根源性问题。像蔚然成风的官场腐败现象,灾害防范措施落后,监察机构形同虚设等等,而这一切不良状况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北魏制度的腐朽落后。而现在的北魏国,早已不再是当年草原上的那个小部落了,但是制度却始终没能随着实力的强大而改变些什么。
作为接受过高等汉学教育的冯太后,最终决定以“汉化政策”作为制度改革的切入口,实现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从而为北魏富国强兵打下根基。而汉化所带来的影响也极大的影响着北魏政权和幼小的拓跋宏。
冯太后死去,北魏孝文帝拓跋宏继位,这是个深受汉文化熏陶和坚定“汉化政策”的皇帝,他决定在祖母“汉化政策”的基础上深化汉化改革,他希望鲜卑贵族可以和汉人士族融合,从而学习到先进的文化知识,摆脱鲜卑人落后的夷狄标签,他大力推进改革,甚至出台激进的汉化政策,全盘接受汉文化的方方面面,照搬东汉、西晋王朝的制度方法。
然而汉文化并不是没有糟粕的,像“门阀制度”这种糟粕,就被北魏直接吸收,并出现了消化不良的症状。孝文帝只看到了门阀制度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只看到了有利于皇权统治的稳固性一面,却忽略了礼仪制度和门阀结合,把持了国家政治前途,从而权力向世家大族手中倾斜,广大的社会中坚力量被严重压制。
极端汉化的鲜卑贵族纷纷效仿魏晋朝门阀士族,相互之间以攀比奢靡为荣,整日里高谈阔论摆弄玄说,以实干为耻,这就是昔日北魏时期上层社会精英的写照。
上层精英分子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意识导向,自然会出现上行下效的情况,中层、基层官员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强取豪夺,为了高雅奢侈的生活而奋斗,北魏污浊的社会风气四处蔓延,而极端的汉化也成为了其改革失败乃至灭亡的重要原因。
北魏推行汉化政策确实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在一个拥有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国中,需要更加高效的先进文化和制度,这也是部落联盟转向郡县帝国的必然要求,而且汉化政策改革中带来的如俸禄制、均田制、官品制等制度也被证实具有积极意义,并促成了北魏的快速发展进步,但对于汉制中的糟粕部分,北魏的统治者似乎缺少些“扬弃”,最终遗憾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大分裂时期,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这题目太贱了,佛也有火。
“封建社会的大分裂”,异族入侵好不好。
“民族大融合时期”,看看两脚羊,杀胡令,你就知道啥叫民族大融合时期了。“江南地区的经济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得到开发”,明明是东吴割据,东晋偏安。
第一题:1三国鼎立2东晋十六国3南朝:宋-齐-梁-陈,北朝:北魏-东西魏
-北齐-北周-隋。
第二题: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禁止胡语、胡服、改鲜卑姓为汉姓。
第三题:1北人南迁2南方随着土地垦殖,人口增长3靠着长江水上交通的便利,商业交换也有相应的发展。
其实这些答案你该自己在历史教科书上找。
真实历史:
北方的民族关系:
北魏从拓跋珪传到第六代时,又出了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卓越人物,即孝文帝拓跋宏。他与他的前辈不同,武功虽不显赫,政治上却很有作为。在他的一生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活动,史称为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的改革,有他面临的现实,迫使他不得不寻觅革旧布新的对策。北魏在中原建立以后,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即如何处理这一广大地区的民族关系,其中包含如何对待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汉族的文化问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北魏统治者政治野心的增长,这一问题就愈益突出。是继续保存拓跋氏旧的社会制度和旧有的文化习惯,还是捐弃旧俗,接受先进的文化,在新的历史环境中获得新生,北魏的统治者必须作出抉择。马克思在谈到民族问题时,有一段很精彩的论断:“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70页)。北魏走汉化的路,可以说桌历史发展的必然。孝文帝的改革是历史的产物,其改革思想是顺应历史的发展的。
据史书所载,文成帝时,就已出现了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孝文帝即位前后,情况更为严重。据统计,自471年到481年,仅仅十年间,就爆发了十八次人民反抗斗争,造成人民起义如此繁多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其一,统治者不仅本身穷奢极欲,而且还纵容整个官吏集团肆无忌惮地剥夺人民。北魏自建国以来,没有实行过俸禄制度,带有强烈的原始掠夺色彩,一出战就命官兵尽力掠夺,战胜归来,将掠夺之物予以瓜分。北方统一后,与南朝战争暂告平息,官兵无法再从战争中获取财物,就将贪婪的魔爪伸向北方人民。孝文帝在一份诏书中透露:“诸州刺鬼牧民之官,自顷以来,遂各怠慢,纵好纳贿,背公缘私。致令贼盗并兴,侵劫滋甚,奸宄之声屡闻。”(《魏书·高祖纪二》)南朝人士也指出:“北境自染逆虏,穷苦备罹。徵调赋敛,靡有止已。所求不获,辄致诛殒,身祸家破,阖门比屋。”(《宋书·谢灵运传》)官吏贪赃枉法,成为北魏政治的一大弊病。
其二,北魏统治者带有强烈民族压迫色彩的残暴统治,使人民,尤其是汉族人民无法生存,不得不揭竿而起。北魏“禁令苛刻,动加?诛”(《南齐书·王融传》)。拓跋珪晚年,视残杀为乐事,“朝臣至前,追其旧恶,皆见杀害。其余或以颜色变动,或以喘息不调,或以行步乖节,或以言辞失措,帝皆以怀恶在心,变见于外,乃手自殴击”(《魏书·太祖纪》)。对北魏政治颇有贡献的几个汉族大臣,如崔逞、雀浩等,最终都逃说不了被杀的厄运。北魏每次出战,都“驱夏人(汉人)为肉篱”。汉人成了魏统治者残暴驱使、蹂躏的对象。
其三,农民起义与土地问题也颇有关联。北魏连年对外用兵,壮丁征发,田地荒芜,出现了“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的凄凉景象。有权势的地主乘机霸占良田山林,实行土地兼并。
失去土地的农民四处流离,就连京师附近也“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魏书·韩腆麟传》)。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造成一系列社会动乱。北魏中期,许多农民起义都与之有直接关联。
所有这些原因,都具有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二重性,同一般的农民起义原因不尽相同。对于国内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北魏统治者一直采取镇压政策。延兴二年(473)颁布了以镇压人民起义作为官吏升迁标准的诏令,规定:“县令能靖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靖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靖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资治通鉴》卷一三三)但尽管如此,农民起义还是此起彼伏。
严酷的事实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苦恼,迫使他们中有见识的人另求统治之策。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孝文帝进行了改革,坚持走汉化的路,一方面既是要改革政治、经济上的落后状态,另一方面也是要缓解与汉族之间的民族矛盾。
孝文帝对吏治的改革
北魏初年规定,地方官不论其治绩如何,任期都是六年,期满离任。因此,许多官吏对治理民事毫不热心,却竭力追求个人财富。如公孙轨当地方官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魏书·公孙长传附公孙轨传》)。这样的事例在北魏官场中屡见不鲜。有一次,孝文帝问臣下高佑:怎样才能使盗贼平息呢?高佑回答:盗贼,也是人。如果地方官很称职,治化有方,就不会再有了。孝文帝听了深以为然。这可见孝文帝对吏治问题的重视。为了整顿吏治,缓和阶级矛盾,北魏统治者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实行俸禄制。公元484年,魏颁布法令,正式规定“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之禄。”俸禄之外,贪污满一匹者处死。二是对地方官任期长短不做硬性规定,而是根据治绩而定,好则留,不好则去。这样一来,官吏治绩好坏与仕途升迁联系起来了,使他们在盘剥人民时不能不有所考虑。
吏治的改革,是北魏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如实行得好,就可刷新政治,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也为以后各项改革的进行打下基础,意义是重大的。
迁都洛阳
北魏的汉化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建国之初,汉化就已经开始了。但是这一汉化的范围和程度都极其有限,这主要体现在吸收汉族知识分子加入北魏统治集团和参与政治方面。拓跋焘时,建立太学,祀孔子,任用了一大批素有威望的汉人,最典型的就是崔浩。崔浩对汉族文化十分熟悉,尤长于天文历学。拓跋焘在很长一段时期对他委以重任。通过这些汉族知识分子谋士群的努力,北魏统治集团接受了一些汉族文化,汉化的程度逐渐加深。但是,汉化在当时还没有作为一种政策来推行。拓跋统治者的政策常有变化,对于汉族士人,时而信任,时而排斥,对于汉族文化时有抵触。孝文帝时,开始把汉化做为一项国家基本政策加以推行。迁都洛阳是他的汉化政策中一项重大措施。
北魏的都城,在进入中原后,开始建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境)。平城地处北方,生活习惯,气候条件都与鲜卑故土相近。但随着北魏在中原疆土的开拓和被统治的汉人的增加,平城对于控制整个北方地区,已不适合。平城地区游食者众多,且屡受灾荒,粮食供应常发生危机。早在拓跋嗣统治时期,就有迁都之议。史书记载:“永兴中,频有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殣。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止。”(《魏书·食货志》)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平城又遭大旱,春天到来,竟然“野无青草”。即使风调雨顺之年,平城一带也常有饥荒现象。而当时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已较发达,逐渐成为北魏主要产粮基地。所以从关外贫瘠的平城转移到中原经济中心,已是当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平城长期作为北魏都城,功勋公老多居于此,保守势力十分强大,他们拒不接受先进的汉族文化,因循守旧,给北魏社会发展造成阻碍。因此,从摆脱保守势力的束缚这一点来说,迁都也是当务之急。孝文帝统治时期,北魏军事实力虽然已逐渐衰落,但孝文帝却抱有灭南朝、统一全国的雄心。这可由文帝所说迁都洛阳的理由是“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资治通鉴》卷一三八)可证。所以,从军事上说,平城作为国都也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了。
当时新都选择地点有二,一是洛阳,一是邺城。洛阳是汉族政治文化中心,汉、魏、西晋都曾建都在此,是所谓“中夏正音”所在之地。邺则是中原最富庶的地区,集中了北方财富,是河北主要的粮食和丝绵产地。单纯从经济意义上说,邺要胜过洛阳一筹;但从吸收汉族文化的角度看,洛阳要比邺优越。孝文帝最后把新都定在洛阳,可见迁都之举主要还是从加速鲜卑族汉化的方面考虑的。
迁都洛阳对于世世代代居住朔方的鲜卑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震动。这意味着,拓跋氏必须放弃过去那种以游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而使经济生产农业化;同时,还意味着在生活方式上也要来一个变革。这样一个从行动到观念都要为之一变的迁都举动,所遇到的阻力是难免的。
反对派的首要人物是太子元恂和拓跋氏元老元丕、陆睿、穆泰等,他们在朝中的势力很大。孝文帝迁都之心已定,为防止节外生枝,便假称要大举南伐。公元493年六月,孝文帝带领步骑三十万人,离开平城向南进发。大军行至洛阳,连日霖雨不止,但孝文帝仍坚持进军南向。尚书李冲等人就出来反对,说“今者之举,天下所不愿,唯陛下欲之;臣不知陛下独行,竟何之也?……敢以死请!”孝文帝听了大怒,说:“吾方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而卿等儒生,屡疑大计;斧钺有常,卿勿复言!”安定王休等趴在地下痛哭失声,苦苦劝谏。孝文帝这才说,如不南伐,便须就此迁都洛阳。并即宣布:“欲迁者左,不欲者右。”(《资治通鉴》卷一三八)群臣又害怕南伐,不敢再言,迁都之计就这样定下来。
孝文帝的儿子是一个目光短浅、胸无大志又不上进的人。他体胖怕热,到洛阳以后,“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他趁着孝文帝出游嵩山,“轻骑奔代(平城)”。孝文帝闻讯大怒,为了保证汉化顺利进行,毅然将太子贬为庶人,后又用毒酒将其毒死。紧接着,拓跋族元老穆泰、陆睿与镇北大将军乐陵王元思誉、代郡太守元珍等勾结,想据平城起兵,史载其时“代乡旧族,同恶者多”(《魏书·于栗?传》)。形势十分危急,迁都与反迁都是关系到拓跋氏汉化的关键。孝文帝当机立断,派得力大臣任城王澄率兵镇压叛乱,再次将反对派挫败。
洛阳终于成为拓跋氏人心目中真正的都城,成为北魏占据中原,正式接受汉化的象征。
改革风俗的措施
太和二十年(496),孝文帝下诏改姓。孝文帝在诏书中把鲜卑氏与汉文化联系起来,宣称:“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资治通鉴》卷一四○)明帝建武三年,以此为例,改乙■氏为叔孙氏,丘穆氏为穆氏,独孤氏为刘氏,素和氏为和氏。
改了姓,又下令禁穿胡服,改穿汉服,服装样式与南朝流行样式大抵相同。孝文帝对禁穿胡服下了很大决心,不允许有任何松懈。太和二十三年(499),孝文帝从前线回到洛阳,他坐在车中,留意街上行人的服饰,见仍有人穿鲜卑旧服,大为不满。第二天,他对群臣说:“朕昨入城,见车上妇女,冠帽而著小襦袄者,若为如此,尚书何为不察?”任城王澄作解释:穿旧装的少,不穿的多。孝文帝立即反驳:这话说得奇怪,你难道还想满城都穿旧装吗?
孝文帝又下令禁止说鲜卑语。北魏初入中原时,以征服者自居,不仅自己讲鲜卑语,还命令所有任职于魏的汉人官吏也要讲鲜卑语。为了提高鲜卑族的文化水平,便于读汉人书,接受汉文化,孝文帝下令宣布:“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指汉语)。年三十以上,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北史·咸阳玉禧传》)
迁都洛阳之后,孝文帝仿照南朝形式,在郊祀宗庙礼节方面,也实行了汉化,放弃了拓跋氏原来崇拜的天神,改用汉礼。在官制和律令方面也多仿汉制,进行了改革。
均田制和三长制的规定
实行均田制是孝文帝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均田制出现的原因,有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为了增加生产,迅速改善农业生产的落后状况;另一方面是与豪族地主争夺人口和土地。
北魏进入中原后,农业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北魏诸帝多能注意劝课农桑,尤其是孝文帝即位后,更是孜孜以求,希望农业不景气的状况有所改善。他一再号召:“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魏书·高祖纪下》)然而天灾几乎连年发生,粮食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因此,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粮食问题,成为均田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魏统治中期,北方豪族己遍布全国,势力很大,“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魏书·李孝伯传附李安世传》)。鲜卑贵族对土地的兴趣也愈来愈强烈,他们纷纷“就耕良田,广为产业”(《魏书·和跋传》)。加上拓跋氏入主中原初期,曾把大量良田辟为牧场,或辟为私家园林,民无田业的现象十分突出。农民失去土地,四处飘流,或转投豪族,成为荫护人口,或聚集山泽,成为绿林好汉。人口流亡的情况如此严重,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重视。因为政府掌握不了人口,也就无法获得赋税;而且大批浮浪人口也是构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如何使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以及把农民从豪族地主的荫护下解脱出来,成为均田制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均田制的实施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有大批荒地可供使用,二是官府必须能够掌握、支配这些土地,也就是说皇权必须强大到能够辖制地方豪强。北方自东汉末年以来,由于连年战乱,以致出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景象。至孝文帝时,情况虽有所变化,然土地抛荒的现象仍很严重。而当时北魏豪族地主势力也还未强大到能与皇权抗衡的地步。因此,孝文帝推行均田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了。
公元485年,孝文帝开始实行均田制。在此之前,北魏初期,政府曾经在京城附近实行过计口授田,均田制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推广、改进百发展起来的。另外,中国古老的一夫受田百亩的井田制以及西晋占田制,都给了均田制以经验借鉴。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男子十五岁以上,授给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授给,以备休耕。露田不得买卖,身死或年满七十者归还官府。桑田则永为个人所有,不须归官。桑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桑田须种桑五十株、枣五株、榆三株。不宜种桑之地,男子给麻田四十亩,妇女五亩。
(二)奴婢和耕牛参加授田。奴婢依一般农民授田。耕牛每头授田三十亩,限四牛。
(三)田地缺乏地区,允许农民“逐空荒”,迁往他郡。
(四)犯罪流徒户或绝户,其土地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田之用。
(五)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授以公田。刺史十五顷,郡丞、县令六顷。公田不得买卖。
在均田制颁布的同一年,又宣布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皆由本乡有威望者担任。三长制代替了过去的宗主督护制,改变了“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李冲传》)的状况,使趁着管理混乱,荫庇大量人口的汉族大地主受到约束和打击。因此他们群起而攻之。但当时掌握朝政的文明太后很有识见,她认为:“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魏书·李冲传》)。在她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推行。
与均田制、三长制相辅相成的还有新的租调制。北魏原来实行的租调制很混乱。“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粟二十石。”由于户籍不清,人民负担重。实行新的租调制后,规定一夫一妻出帛一匹,粟二石;其他人口、耕牛,就按此类推。家庭作为受田纳税单位,人民负担有了一定之规。故“事(指新租调法)施行后,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年安之”(《魏书·食货志》)。
孝文帝改革是北魏历史上的突出事件,其影响是值得重视的。单就北魏的统治来说,孝文帝汉化政策的实施,使鲜卑贵族在新的基础上与其统治区内的汉族地主取得一定程度的协调,也使之与一般汉族百姓的矛盾趋向缓和,对于巩因北魏政权,有其有利的一面。
孝文帝在社会经济领域年的改革是有成就的。均田制的实施,可使相当一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得与生产资料重新结合:从而刺激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大地主的兼并也受到一定限制。北魏朝廷大为头痛的流民和粮食问题,在均田制实行后,情况有所改善。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不可能彻底解决社会的根本问题,而且事出空前,也难免有一定的盲目性,因而也带来很多弊病。这些弊病因改革的成功和北魏社会矛盾的暂时缓和所掩盖,但根源仍在,在改革几十年后便爆发了六镇起义。
南方经济:
西晋末年以来,北方黄河流域不断遭受战争的灾难,社会受到严重破坏,土地荒芜,人口减少。相对而言,长江流域遭受的破坏是比较小的。而且有自北方不断南移的大量人口。在北方城市经济和交换经济因破坏而衰落的时候,南方随着土地垦殖,人口增长,靠着长江水上交通的便利,商业交换也有相应的发展。
江南农业生产技术,原来是比北方落后的。如《史记·货殖列传》所描写,江南地区因为地广人稀,土地垦殖常常采用火耕水耨的办法。这种火耕水耨的办法,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仍在使用。西晋陆云答车茂安书写道“遏长川以为陂,燔茂草以为田”,庾信《归田诗》有“穿渠移水碓,烧棘起山田”之句,徐陵的诗中也有“烧田云色暗”、“野燎村田黑”。这些文字都表明,直到南朝晚期,火耕肥田的办法还在使用。但粪肥似也在推广。宋文帝的功臣到彦之“初以担粪自足”,他的曾孙到溉官至吏部尚书,当时人还讽刺他:“到溉尚有余臭,遂学作贵人。”(《南史·到彦之传附溉传》)到彦之由担粪农民作了大官,这是不多见的,但农民担粪肥田可能已是比较普遍的了。江南水乡在前代水利建设的基础上,水利灌溉事业有了更广泛的整理和推广。有了水,有了肥料,农业产量自然会提高。南朝时期,江浙的太湖流域、江西部阳湖流域、湖南洞庭湖流域和浙江东部的会稽地区,成为著名的产粮区。沈约在《宋书·孔季恭传》就记载:“江南之为国,盛矣!丹阳、会稽……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会土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直一金:霩、杜之间(汉代农业发达地价高昂地区),不能比也。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初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可见江南农业经济,有了空前的发展。
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南方的商业交换也发展起来。魏晋开始,金属货币在北方几乎绝迹,谷帛代替了钱币。但在南方,金属货币的使用却是不断扩大。宋时,何尚之说:“晋迁江南,疆土未郭,或士习其风,钱不普用。今王略开广,声教远暨,金镪所布,爰逮荒服,昔所不及,悉已流行之矣。”(《宋书·何尚之传》)由于钱币的铸造落后于社会对钱币的需要,因而产生筹码不足和钱币盗铸等问题,这是江南社会经济问题中一个重要问题。
长江是东西交通的大动脉,江陵、夏口、建康和京口是沿长江的大都市,又是货物的集散地。建康是南朝的政治经济中心。
有数十万人口。这数十万人口的日用品,可能一部分自己生产,部分需要由外地运来,粮食自然绝大部分需要由外地运来。这也促使建康商业的繁荣。东晋安帝元兴二年(404),因发生了一次大风灾,便出现了“贡使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飺相望”(《晋书·食货志》)的情况,这可见长江船只之多。建康几十万市民日用百货、粮油杂用,除市内手工业作坊供应外,要靠郊区、三吴地区供应,一部分还要由长江中上游供应,靠长江上下船只运输。也有一部分粮食从长江中上游运到建康来。《宋书·吴喜传》即记载,吴喜自荆州还建康,“大艑小艑,爰及草舫,钱米布绢,无船不满”。而粮食由长江下游往上运的情况却是比较少的。《宋书·孔觊传》称:“时(孝武帝大明八年)东土大旱,都邑米贵,一斗将百钱。道存(觊弟)虑觊甚乏,遣吏载五百斛米饷之。觊见吏谓之曰:我在彼三载,去官之日,不办有路粮。二郎至彼未几,那能使得此米耶?可载米还彼。吏曰:自古以来,未有载米上水者,都下米贵,乞于此货之。不听,吏乃载米而去。”同书卷还记载:“觊弟道存,从弟徽,颇营产业。二弟请假东还,觊出渚迎之。辎重千余船,皆是绵绢纸席之属。觊见之伪喜,谓曰:我比困乏,得此甚要。因命上置岸侧。既而正色谓道存等曰:汝辈添预士流,何至还东作贾客耶!命左右取火烧之,烧尽乃去。”这故事也说明长江上下颇有作贾客的,其中还包含一些士流。南齐初年,三吴地区连年水灾而粮价并不高涨。孔觊说:“三吴,国之关阃,比岁被水潦而籴不贵,天下钱少,非谷穰贱,此不可不察也。”(《南齐书·刘悛传》)。因钱少而谷价涨不起来,可能有道理。但更实际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商业交换发达,粮食可以从别的地方运来,才使得纵有水灾粮食减产,而粮价因之不贵。
因为商业交换发达,“关市之征”成为南朝财政收入的必要构成部分。北魏世宗时,甄琛上疏,曾以南朝关市税比北朝的谷帛之输。他提出:“今伪弊相承,仍崇关鄽之税: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输。”(《魏书·甄琛传》)北魏世宗的时代,约当南朝齐梁之际,比宋齐时代稍晚,但他既说“相承”又说“仍崇”,这段文字所说是可以包括宋齐的。那就是说,商业及商业有关的税收在南朝税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国和南海各地的贸易,在宋齐这一时期也有发展。广州是南海贸易的大港口。南海各地的货物多从这里进入中国,中国各地的货物也多从这里输出国外。历史记载宋齐时期凡在广州作官的,无不发大财。《宋书·褚叔度传》称:叔度任广州刺史,“在任四年,广营贿货,家财丰积。……还至都,凡诸旧及有一面之款,无不厚加赠遗”。当时人有两句话:“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也。”(《南齐书·王琨传》)王琨号称清廉,及罢任还都,还“买宅亩三十万,余物称是”(同上)。
如何评价北魏孝文帝和他的改革?
一、褒扬肯定。认为他完成了北魏社会的封建化,推动了各民族的融合,促进了当时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与文化的进步。
应该说,孝文帝的全盘汉化顺应了当时的历史发展潮流,也是他不得不采取的改革方略。
二、褒贬兼而有之。在肯定拓跋宏汉化改革的同时,认为他不该没有选择、不分青红皂白、不论精华糟粕地对汉族文化一概吸收,比如门阀制度的建立就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它不仅使得鲜卑贵族日益腐化无能,还使得兵士地位下降、士气低落、战斗力更低。而他于迁都洛阳不久,在准备不足、内部不稳的情况下就接连不断发动了三次大规模征伐南齐的军事行动,更有操之过急之嫌。
对外来文化的吸收,人们当然是想择优从之,舍弃那些腐朽的部分。然而,哪是精华哪是糟粕,一下子确实难能分清。再则,文化往往是一个整体,金玉与泥沙并存,难以“条块”分割。关于文化的扬弃这一古老的课题,不仅拓跋宏,即使今人也难以拿出一个完美的答案。
拓跋宏在短短的时间内三次南征,也许是想借助拓跋部往日的阳刚之遗绪,一举荡平南朝。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越往后去,拓跋部将会日渐柔弱,战斗力会更差。如不早日采取行动,一统天下的宏伟志向恐怕就会成为梦想。然而,强弩之末无法穿透铠甲,他也只能在南伐的军事行动中一次次地无功而返,结果落得个染病身亡。北魏的三次南伐,虽然夺取了淮南之地,却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得北魏那原本略微超过南朝的实力有所削减,变得旗鼓相当,从而拉长、延续了南北朝之间的对峙与僵持状态。
三、全盘否定。认为孝文帝的汉化是迂腐的儒化、消极的汉化,只学到了汉人的繁缛礼仪与腐朽的因子,丢掉了拓跋部勇武质朴之长,他的改革不仅没有起到振兴北魏之效,反而导致了民族的柔弱与国家的衰亡。
拓跋部在入主中原后,无论是外在的身体素质,还是内在的精神灵魂,都打上了农耕文明的基本特征。一个最为明显的标志,就是战斗力的下降。当其势力推进到江淮地区后,就停滞不前了。这固然与活动性较强的骑兵受地理环境的约束,难以发挥过去的优势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拓跋部失去了过去的刚健尚武之风。即以拓跋宏迁都洛阳时率领的一支三十万大军而言,他们并未遭遇敌军,只不过在阴雨连绵的天气、在崎岖泥泞的道路上行走了一个多月,就已弄得疲累不堪、畏葸不前,实在难以想象,这样的军队会有多大的战斗力呢?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拓跋宏的全盘汉化之举,鲜卑拓跋部也会慢慢地消融于汉民族之中的。他所做的,只不过加速了这一进程而已。
没有孝文帝的改革,拓跋部也已经或正在失去祖辈的勇武与刚健。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指有着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方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综合共同体。这里,地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的地域条件有着不同的地理环境、生产方式乃至饮食结构,它们决定了各各不同的经济生活,而长期的经济生活必然形成一种较为凝固的文化心理素质。也就是说,一旦离开旧有的生活地域,就必然导致民族特性的消失。鲜卑拓跋部如要永远保持昔日的勇武质朴,除非退回到过去的生活区域才能做到。
内容 :改汉姓
穿汉服
学汉礼
结汉亲
用汉制
迁都洛阳
评价:加速了北方民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民族间的融合,丰富了中华文化
北魏前期一直实行“立子杀母”制度,为何还无法避免太后干政?
中国古代一直有“母凭子贵”的说法,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你给皇帝生了儿子,你的身份待遇就会立马上升。
这一点从西汉时期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身上就能够看到,卫子夫本是歌女出身,地位低下。当时汉武帝虽然已经登基却并没有子嗣,平阳公主就将卫子夫送给了汉武帝,卫子夫连续给汉武帝生了三个女儿,汉武帝也没有立其为皇后,直到卫子夫生下汉武帝第一个儿子刘据后,没过几天汉武帝就将卫子夫立为皇后。
母以子贵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生态,在很多朝代都有所体现。
然而正是这位汉武大帝晚年却昏庸无道,宠爱钩弋夫人,想要立其与钩弋夫人生的小儿子刘弗陵为太子,被江充、苏文等人利用,设计陷害了刘据,最后使得汉武帝能够立刘弗陵能够成为太子。
然而谁没有想到的是,在立刘弗陵为太子的同时,汉武帝却做出了“立子杀母”的决定,将钩弋夫人杀死了。
汉武帝对立子杀母的解释是:“往古国家所以乱, 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处骄蹇, 淫乱自恣, 莫能禁也。汝不闻吕后耶, 故不得不先去之也。”
以汉武帝开启“立子杀母”为先例,到北魏初期将立子杀母形成制度,也是古代高度皇权发展的一个探索。
北魏初期实行这种制度就是为了避免后妃干政和外戚专权,然而在北魏初期,严格执行“立子杀母”制度的情况下,为何还会出现太后干政,并且愈演愈烈的形势呢?
北魏初期为何要建立“立子杀母”的制度
汉武帝在杀了钩弋夫人后,两汉时期的统治者依然以孝道治天下,并没有哪位皇帝再次效仿汉武帝,尽管两汉时期太后干政、外戚专权的事情不断发生,但是谁也没有再次使用这个政策。
到汉武帝杀了钩弋夫人四百七十多年后的北魏时期,北魏统治者吸取了汉武帝“立子杀母”政策的教训,在公元386 年北魏太祖拓跋硅建立北魏政权后,为了加强皇权,防止后宫和外戚干政,开始义无反顾的执行“立子杀母”的政策,将这一政策上升为国家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任何制度的推行都有他的社会文化背景,北魏时期会推行这种看似荒诞的政策并非偶然,我国古代从秦朝以来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不断加强,皇权也越来越至高无上,与此同时,后宫和外戚常常利用与皇帝的特殊关系,参与到政治中来。
中国古代是一个男权社会,后宫参政的情况下必然要寻求外部势力的帮助,这样就行了外戚专权的局面,西汉因此而被王莽篡位,东汉亦因此而不断被削弱。
一直到北魏时期,来自北方鲜卑民族的北魏政权,面对这样的问题显得更为棘手,因为鲜卑人不属于传统的农业民族,女性在社会生活乃至政治生活中都拥有较高的地位,并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鲜卑族拓跋部“离开母系氏族社会为时不久因而社会尊崇母权”。鲜卑族因为脱离原始社会事件并不长,难免存在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
从另一方面来说,北魏官僚体系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因为其汉化时间较短,没有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政治牵制体系,反而更容易造成权力从皇帝身边溜走。
在北魏政治集团向南扩张,不断接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不断要求加强皇权的同时,必然要限制女性参与到政治活动中来,然而北魏的统治者却找不到一条切实可行的政治制度,最终北魏太祖拓跋珪采取了较为激进的“立子杀母”制度。
北魏初期“立子杀母”制度的严格执行
拓跋珪在选定自己的儿子拓跋嗣为皇位继承人后对其说:“ 昔汉武帝将立其子而杀其母, 不令妇人后与国政, 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 故吾远同汉武, 为长久之计。”
拓跋嗣的生母是刘贵人,本来也是官宦之家,在入宫后生下拓跋嗣,很受拓跋珪的宠爱,尽管没有被封为皇后,但是在后宫的地位很高,一直帮助拓跋珪掌管后宫事宜,拓跋珪最后还是决定将其杀死,被赐死是年仅33岁。
从拓跋珪立拓跋嗣杀死刘贵人开始,“立子杀母”就成为了制度,只要儿子被选为皇位继承人,那么他的生母就要被处死。
刘贵人被杀死后,她的儿子拓跋嗣极为伤感,经常“ 哀泣不能自胜” , 甚至“ 日夜号泣”,这也导致拓跋嗣与拓跋珪之间发生了矛盾,在拓跋珪的盛怒之下,拓跋嗣不得不出走,后来拓跋珪在政变中被杀后,拓跋嗣被大臣扶上皇位。
拓跋嗣登基后追尊自己的母亲刘贵人为宣穆皇后,然而拓跋嗣并未终结这项制度,反而将其延续下去。
在拓跋嗣立拓跋焘为太子的时候,其母杜贵嫔去世了,虽然史料上未记载杜贵嫔是如何去世的,但是从拓跋焘继位后追封其为皇后来看,应该也是为拓跋焘的继位献出了生命。
拓跋焘和其父亲拓跋嗣一样,在母亲死后也是经常“ 悲拗” 不已, 甚至“ 哀感旁人” , “ 连其父亲都闻而嘉叹’。
拓跋焘立拓跋浚为太子的时候,也带走了拓跋浚的母亲郁久间氏,拓跋浚立拓跋弘为太子的时候,将其生母李贵人带走了,拓跋弘立儿子拓跋宏为太子的时候,拓跋宏的生母李夫人也被带走了。
其实这样的悲剧发展成为制度性的同时,已经不是哪一位皇帝能够左右的事情了,当孝文帝拓跋宏立儿子元询为太子的时候,十分不想处死元询的生母林氏,因为林氏和孝文帝的感情很好,拓跋宏不想看着爱妻被处死。
但是当时其祖母冯太后并为接受拓跋宏去除这一制度的请求。
一边是立子杀母,另一边却是太后干政愈演愈烈?
“立子杀母”制度的推行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后宫干政,是一种很激进的手段,然而在北魏时期,太后干政却屡禁不止,冯太后时期临朝听政,胡太后时期差点称帝,北魏政权的衰落跟太后干政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除了这两位太后之外,还有窦太后,常太后,高太后等几位太后干政。
北方实行“立子杀母”制度为了防止后宫干政,就像明朝时期,朱元璋曾经严厉禁止太监干政,结果却是明朝是整个封建王朝历史上太监干政最严重的朝代。
北魏时期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立子杀母”制度并不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政策,北魏初期在一条错误的路上走了将近上百年。
(一)生母虽不在,但是太后却依然有
立子杀母制度来源于西汉汉武帝时期,然而两汉时期皇帝生母担任太后时从未挟制皇帝,实际上生母往往是儿子的坚强后盾,与“立子杀母”制度不一样的是,汉朝一直是坚决执行“母以子贵”的传统。
北魏实行“立子杀母”实行上并非完全取自汉朝,也并非鲜卑族自古就有,而是民族融合过程中产生的,制度并非很完善。
“立子杀母”制度在组织后宫、外戚干政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在北魏时期,被杀的生母大多没有所谓强大的外戚,其生母对皇权也不产生影响。
更为根本的一点是生母虽然没有了,但是太后的位置还在,一旦皇帝年幼,不是生母的太后往往跟皇帝还没有更深的亲情,更容易造成权力的转移。
这一点可以从冯太后干政来看,拓跋浚的皇后冯氏并非拓跋弘的生母,但却是皇后,在拓跋弘的生母李贵人被带走后,拓跋弘登基的时候,年仅12岁,只能尊其为太后,因为皇帝年幼,冯太后不得不临朝执政,后来冯太后停止临朝执政,让献文帝拓跋弘亲政,结果拓跋弘亲政后与冯太后发生矛盾,处死了冯太后的宠臣都官尚书李弈,导致冯太后的深深不满,因此在拓跋弘17岁的时候,冯太后逼迫拓跋弘将皇位禅让给5岁的儿子拓跋宏,是为孝文帝,拓跋弘去世后,冯太后继续临朝执政。
这就是前文,拓跋宏想要废除立子杀母这项制度时,还需要请示的冯太后,冯太后并非这项制度的受害者(受害的人都下去了),反而是这项制度的受益者,当然无动于衷。
也就是说,立子杀母制度并不能解决太后干政的局面,只是从表面上排除了其生母干政的可能。
(二)“保太后”的出现依然能够干政
当皇子被确立为太子或者皇位继承人的同时,他的生母就会被赐死,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照顾皇帝,往往需要生母的替代人物,这个人物就是保姆,很多朝代都会有皇帝保姆干政的局面,明熹宗朱由校在位的时候,其乳母客氏就与魏忠贤专权,然而相对于明朝来说,北魏时期皇帝的保姆地位更是异常的高。
以窦太后来说,她本来是进入宫廷服役的罪犯家属,在拓跋焘出生不久,她就被选为拓跋焘的保姆,窦太后在当保姆时期对拓跋焘很是照顾,使得拓跋焘在失去生母后有一个较好的童年,拓跋焘继承皇位后对窦太后非常尊重,因此称其为“保太后”,随后改称为“皇太后”。
在战乱的紧急时期,窦太后甚至在朝廷主持起军务,并且击退了敌人。窦太后去世后,拓跋焘十分伤心,曾“诏天下大临三日” , 派专人“ 监护丧事, 溢曰惠” , 故《魏书》中有时亦以“ 惠太后” 相称。
除了窦太后外,还有文成帝拓跋浚的保姆后来也成为“保太后”。
拓跋浚的生母被带走后,“ 慈和履顺” 的常氏照顾拓跋浚的起居生活,拓跋浚继位后,和拓跋焘一样,先是尊常氏为“保太后”,后又改称为“皇太后”。
常太后当权后,不仅主持了整个后宫的事务,还开始将权力伸向朝堂,常太后的一大家子都成为朝中重臣,始终把持着大将军这样的职务。甚至连常太后死去的父母都得到追封, 致使其家族“ 时为隆盛” 。
“立子杀母”制度最终被废除
客观来说,立子杀母制度在最初的时候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所起到的作用还是微乎其微,最终的结果也与制定这项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这项残忍的制度下,弊端也是多种多样的,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导致了北魏皇族宗室势力的削弱,因为对于大部分后宫的妃子来说,即使是立自己的儿子当皇帝,也不愿付出自己的生命啊。
在立子杀母政策的制约下,大部分的后妃不希望被宠幸,宠幸后不想生孩子,生孩子不想生儿子,生儿子不想让他当太子,北魏后宫很多妃子在怀孕后以打胎来对抗,导致皇室血脉的延续都出现了问题。
一旦皇帝英年早逝,就容易导致绝嗣的现象的发生。
更为让人无法想象的是,有些后妃甚至采取“杀其母,而养其子”的方式来抢夺皇帝的抚养权,使得北魏时期的宫廷生活变得异常恐怖。
“立子杀母”制度被废更是因为这种制度更是不得人心,从皇帝到太子,再到大臣都不愿意看到这种制度的实行,主要就是因为这种制度太过于血腥残忍,违背人伦。
大部分的皇帝都不希望自己的妻子被杀死,尤其是孝文帝拓跋宏不愿意处死林氏,因此说出“高祖仁恕,不欲袭前事”;
儿子不希望自己的母亲被杀死,因此拓跋嗣经常“ 哀泣不能自胜” , 甚至“ 日夜号泣”。 拓跋焘在母亲死后也是经常“ 悲拗” 不已, 甚至“ 哀感旁人” , “ 连其父亲都闻而嘉叹’;
就连大臣也不愿看到这样的事情的发生,在拓跋弘夫人李氏被杀的时候,群臣“上下莫不悼昔”,最后一位干政的太后胡太后能够两次躲过被杀,很大程度都是大臣的帮助。
在北魏政权后期,受到的儒家文化影响越来越深,“立子杀母”这一项制度越来越遭到统治者的反感,而另一方面,随着北魏政权的发展,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显现,在北魏政权逐渐衰弱的大环境下,想要彻底执行这项制度也非常困难。
最终完成废除“立子杀母”制度的胡太后,实际上也是干政的太后,胡太后原名胡充华出身低微,凭借容貌和智慧逐渐在博得宣武帝的欢心,当时皇宫后妃都不愿意生孩子,胡充华为了改变自己的地位,胡充华因此说:“何缘畏一身之死而令皇家不育冢嫡也?“最后剩下了孩子元诩。
元诩被立为皇太子的时候,胡充华按照北魏“立子杀母”的制度就应该被处死,但是她却躲过了这场灾难,等到元诩继位的时候,高皇后决定杀死胡充华以维持“立子杀母”这一制度,但是胡充华早就在朝廷布置下了强大的关系网,在高太后下旨杀胡充华的时候,使得胡充华能够躲避,等到元诩皇位巩固后,高太后最终不得不削发为尼,而胡充华被升格为皇太后,开始临朝称制。
胡充华最终打破了这项制度,从此之后北魏政权彻底废除了这项制度,令人唏嘘的是,不久之后北魏政权就瓦解了。
西魏政权由弱转强的六条诏书是什么呢?
宇文泰建立西魏政权以后,为了富国强兵,大力进行改革,其内容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汉化,实质上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继续和深化。这场改革运动的功臣是苏绰。
苏绰,字令绰,武功(今陕西武功西)人。他“少好学,博览群书,尤善算术”。后来,他的从兄苏让把他推荐给宇文泰,宇文泰任命他为行台郎中。但是“在官岁余,太祖(宇文泰)未深知之”,并未引起宇文泰的注意。然而当时诸官员有疑难的事情,都要向苏绰请教。所行公文,也是苏绰帮助他们制定条式,“台中成称其能”。
有一次宇文泰与仆射周惠达讨论一个重大问题,周惠达无法解决,请求到外朝与人商议一下。周惠达出来后,找到苏,把这件事告诉他,苏绰当即给周惠达作了详尽的解答。周惠达转报宇文泰,宇文泰听了非常满意,问是谁帮助解决了这个问题?周惠达回答是苏缚。宇文泰说“吾亦闻之久矣”,这才开始注意苏绰。又有一次,宇文泰与公卿百官到长安的昆明池去观渔,走到西汉仓城的旧址,字文泰询问左右这是什么古迹,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有人推荐说:“苏缚博物多通,请问之。”于是宇文泰召见了苏绰,苏绰“具以状对。”宇文泰大喜,“因问天地造化之始,历代兴亡之迹。(苏)绰既有口辩,应对如流。太祖益喜。”宇文泰与苏绰并马而行,边走边谈,不觉来到昆明池边,谈兴正浓,无心观渔,便与苏绰一起回宫“遂留(苏)绰至夜,问以治道,太祖卧而听之。(苏)绰于是指陈帝王之道,兼述申韩之要。太祖乃起,整衣危坐,不觉膝之前席。语遂达曙不厌。”
第二天早上,宇文泰见到周惠达,高兴地说:“苏绰真奇士也,吾方任之以政。
于是立即拜苏绰为大行台左丞,“参典机密。自是宠遇日隆”。宇文泰与苏绰相见恨晚,连着一天一夜的倾谈而不知疲倦,这是因为两个人都有相同的改革思想和主张。西魏王朝甫建,宇文泰立即推行改革,大统元年(535)“太祖以戒役屡兴,民吏劳弊,乃命所司勘酌今古,参考变通可以益国利民便时适治者,为二十四条新制,奏魏帝行之”。正是在这个时候,宇文泰遇到了苏,因此两个人一拍即合就是很自然的了。史称“太祖方欲革易时政,务弘强国富民之道,故(苏)绰得尽其智能,赞成其事”。从此,苏绰受到宇文泰的信任,大力协助宇文泰推行改革大业。于是苏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人,及计账、户籍之法”,又“减官员,置二长,并置屯田以资军国”。在政治、经济制度方面多所革新。
大统十年(544),“魏帝(西魏文帝)以太祖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颁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数年之间,百姓便之”。这是在宇文泰所制定的“二十四条”和“十二条”的基础上,苏绰又作了修改补充,制定了一个全面的改革方案,颁行于西魏全境,作为全体官吏共同遵照执行的章程。与此同时,苏绰针对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为六条诏书,奏施行之”。这个著名的“六条诏书”是苏绰关于政治、经济改革的纲领。其主要内容是:
其一,先治心。“凡治民之体,先当治心。”怎样“治心”呢?这就要求宰守之官不仅“不贪货财”,还要无“邪僻之虑”,能“率至公之理以临其民”。不仅要求百官这样做,还要求国君也要做出表率。这是要求统治集团端正治国临民的指导思想,矫正北魏后期以来吏治腐败的弊端。
其二,敦教化。他针对“世道凋丧,已数百年。大乱滋甚,且二十岁。民不见德,唯兵革是闻;上无教化,惟刑罚是用。而中兴始尔,大难未平,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谨,凡百草创,率多权宜。致使礼让弗兴,风俗未改”的社会情况,主张“教之于孝梯,使民慈爱;教之于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于礼义,使民敬让。”他认为“先王之所以移风易俗,还淳反素,垂拱而治天下以至太平者,莫不由此。”这是在社会风气和风俗方面进行改革。
其三,尽地利。规定“诸州郡县,每至岁首,必戒救部民,无问少长,但能操持农器者,皆令就田,垦发以时,勿失其所。及布种既讼,嘉苗须理,麦秋在野,蚕停于室,若此之时,皆宜少长悉力,男女并功,若援溺、救火、寇盗之将至,然后可使农夫不废其业,蚕妇得就其功。”这是鼓励耕垦,搞好农副业生产的措施。
其四,耀贤良。他指出了过去选拔官吏存在的弊端,说“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并不问志行。夫门资者,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普;刀笔者,乃身外之末材,不废性行之浇伪……”这是魏晋以来在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办法之下,选官以门第阀阅为标准,门阀世族垄断仕途的情况下必然出现的弊端。苏绰主张改革这种门阀政治,提出“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斯养而为卿相,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州郡之职乎。苟非其人,则丹朱、商均虽帝王之Y,不能守百里之封,而况于公卿之胃乎。”怎样的人算是人材?苏绰认为真正的人材不仅要有“材艺”更重要的是“志行”,“将求材艺,必先择志行;其志行善者,则举之,其志行不善者,则去之。
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贤人”呢?苏卓认为“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任而试之,考而察之。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矣。率此以求,则庶无怎悔矣。”苏绰罢门资之制的主张,是对九品中正制的一次有力的否定,为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作了一定的准备工作。
其五,恤狱讼。
苏绰揭露当时刑罚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说:“今之从政者则不然。深文巧刻,宁致善人于法,不免有罪于刑。所以然者,皆非好杀人也,但云为吏宁酷,可免后患。此则情存自便,不念至公,奉法如此,皆奸人也。”针对当时官吏执法普遍存在宁酷勿宽的情况,主张明慎庶狱,刑罚得中。不过,对于“深奸巨狈,伤化败俗,悖乱人伦,不忠不孝,故为背道者,杀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
其六,均赋役。苏绰针对当时赋税征收中,“舍豪强而征贫弱”,“纵奸巧而困愚拙”,以及“差发遥役,多不存意。致令贫弱者或重遥而远戌,富强者或轻使而近防”等等不公现象,主张改革赋税征收办法,做到“平均”。什么叫“平均”呢?“夫平均者,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谓均也。”当时西魏也实行均田制度,并有了相应的赋税征收制度。苏绰认为,“租税之时,虽有大式,至于甚酌贫富,差次先后,皆事起于正长,而系之于守令。”因此地方官吏必须“甚酌得所”才能真正做到“均平”。
苏绰的“六条诏书”,涉及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各种问题,是一个全面系统、互相关联的改革方案。上奏之后,“太祖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账者,不得居官。”“六条诏书”成了当时西魏统治集团治国临民的纲领。正是在苏绰的大力协助下,宇文泰进行一系列改革,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原本落后虚弱的西魏迅速强大。553年,西魏攻取巴蜀,554年攻破江陵,杀梁元帝萧绎。西魏的疆土已扩展到今四川、湖北一带,并为日后北周灭北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